Wednesday, July 28, 2010

家谱编修实务之二—组织(上)




组织,实际上是组织者和组织实施的统称,通俗地说,就是由谁来倡议修谱,谁来组织修谱,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保证修谱能顺利完成。
解放前,组织修谱的是家族。为着说明家族的概念,我在这里要多费一点篇幅讲讲家族。
家族是一个泛指,也同时特指这个家族的权力机关,或曰宗族,或曰祠堂。这个权力机关不一个是一个常设机构,它也许是一个议事机构,以祠堂作为议事地点(办公地点),由族长召集,各房份代表和知名人士参加的一个非常设议事机构。
家族一般都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。固定资产一般是田产、林产、塘产和房产。而流动资金的来源则是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收益(如田租、房租)以及族人的捐献。所以,家族是有一定经济来源和收入的。它的支出主要是办公费用(维持宗族祠堂的正常运转)、祭祀、修谱、资助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的子弟上学等等。
家族的职责是处理和协调全族之内的宗族事务,族长的权威是很高的。家族的权力很大,有时甚至兼具司法机关的一些职能,对族人的不良行为有处置权,最严厉的甚至可以处其死刑,如沉潭、火焚、窖闭等都是很严厉和残酷的。行政司法机关对此亦不干预,因为家族的这些行为维护的是封建的等级制和伦理道德,而这些伦理道德在当时是主流的意识形态,它对维护社会稳定,提倡中华民族传统文明有着积极的意义。但家族所奉行的毕竟是封建伦理道德,在一定程度上它扼杀了人的创造性,岐视妇女,从根本上维护妇女对男人的从属性质。对于这些,无论政治家还是文学家早有足够的评论,我则不必多言。
修谱一般有倡修。倡修者或为族长,更多的是在政治、经济上有一定发言权的杰出人士,也有对宗族事务非常热心的人。既有人倡议,家族就开始组织:不外是召开各房份代表会议,筹措经费,确定编辑班子,印刷班子等等,然后是调查、编辑、汇总、成稿、印刷。谱成之后,一般都要大摆宴席进行庆祝,全族人参加,称之“做谱酒”。
应该指出的是,旧时修一次谱,花费是非常巨大的,有些家族就是因为修了一次谱而倾尽族产,甚至举债。
上面说的是往事。
新中国成立后,因为反对宗族主义,也为着社会安定,更因为意识形态的根本性变化,宗族和修谱一直是被政府严禁的,不但不能修谱,旧的家谱还在抄、烧之列。很多人为保存一部家谱,费的心思,担的风险已非现在的年轻人可以想象。
重起修谱风潮是台湾开放老兵赴大陆探亲政策之后,台湾人回来后,很重视家谱,也从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,这就使修谱有了必要性和可能性,政府在政治上的不断开明,学术界以族谱作为研究资料等因素,亦造成了政府对修谱“不提倡,不反对”的局面,于是,各族修谱之风潮骤起,这一时间,在1980年代后期,到1990年代达到顶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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